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 专家(专业人员)组
2.4 现场指挥部
3.监测监控和预防预警
3.1 环境危险源风险评估制度
3.2 危险源的预防
3.3 预警
3.4 信息报告与通报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信息报告与发布
4.4 应急监测
4.5 安全防护
4.6 应急响应终止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事件调查
5.3 评估总结
6.应急保障
6.1 经费保障
6.2 装备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通信保障
6.5 队伍保障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与演练
7.2 奖励和责任追究
8.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预案实施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腾讯体育: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及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
(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实行分类管理。
(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事发地政府和受事件影响的行政区域政府必须及时上报情况,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
(4)依靠科技,依托专家(专业人员)。鼓励开展环境应急科研工作,重视专家(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