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6项:
(1)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
①政策标准:按每学期普通高中教材的实际费用减免。
②享受对象: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向普通中小学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辅材料
①政策标准:按每学期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实际费用减免。
②享受对象:就读我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3)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资助政策
①政策标准: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国家资助标准,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每生每学年1000元资助。
②享受对象:在我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幼儿。
(4)非寄宿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①政策标准: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标准,对非寄宿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小学生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初中生按每人每学年1250元给予生活补助。
②享受对象: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的非寄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校车补助
①政策标准:每生每学期300-400元。
②享受对象:就读县内义务教育学校并乘坐了校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③执行范围:东安、双牌、新田、江永等部分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6)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①政策标准: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②享受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③执行范围:双牌、宁远、江华、江永、新田等部分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